海口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关于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告
根据中央编办《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中央编办发〔2016〕81号)精神,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原则,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,我局对海口市人民医院等11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被抽查单位
海口市人民医院
中共海口市委党校
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
海口市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
海口市工人文化宫
海口市口腔病防治所
海口市群众艺术馆
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
海口市市政管理局
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
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
二、抽查结果
(一)海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、海口市口腔病防治所、海口市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、海口市工人文化宫等4家单位能够严格执行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,按时提交年度报告,如实填报登记事项,按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,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完全符合实际。
(二)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、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、海口市市政管理局、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、海口市群众艺术馆、中共海口市委党校等6家单位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未按要求悬挂于醒目位置;海口市万绿园管理处、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、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3家单位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书;海口市人民医院未完善单位接受和使用捐赠情况;海口市市政管理局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刊载住所信息与实际地址不符。
海口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2018年12月5日